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汽车/配件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政策文号:穗府令第212号
发布日期:2024-11-21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的维修质量和运行安全,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维修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