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管理办法》(粤财建〔2023〕49号),经协调省财政厅达成一致意见,现将2025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