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省政府要求,公布我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情况(见附件),并提出以下管理措施,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十四五”期间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886.8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采伐限额18.9万立方米,人工林采伐限额1867.9万立方米;抚育采伐限额38.0万立方米,主伐限额1636.6万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