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广东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项目类别:产业规划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2-05-13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3号

  现公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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