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现将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部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请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525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