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指南

来源网站:广东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11-30
政策正文:
一、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我省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既可以向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广东省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二、复议机构 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邮编:510080。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四、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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