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传媒产业5G/电子通信工程航空航天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科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9-13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业余无线电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余无线电台,是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的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所需的发信机、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