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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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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
来源网站: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农业/农产品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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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
《退耕还林条例》已经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耕还林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退耕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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