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来源网站: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市经信委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岳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8-21
政策正文:
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第142号令发布并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第三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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