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来源网站: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城市更新项目招标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湖南株洲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11-02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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