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年第1号《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网站:株洲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湖南株洲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5-23
政策正文: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外援助标识(以下简称援外标识)使用,加强援外标识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援外标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提供援助的标志。

  援外标识可以根据需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一同使用。国旗图案的印制和使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援外标识使用人是指使用中国政府无偿援助资金承担对外援助项目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