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4号)、《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政金发[2009]1号)以及《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的通知》(湘政金发〔2011〕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