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网站: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物流/运输
轨道交通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湖南株洲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9-23
收藏
政策正文: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2 年第 11 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六十七条中的“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二、删去第六十八条中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 年 12 月 20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 2021 年 8 月1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1-09-14
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4号)
2021-08-30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7-29
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2021-09-07
市交通运输局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2021-08-20
市交通运输局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