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长沙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法制办
项目类别:
资助申报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湖南长沙市
政策文号:长人社发〔2017〕40号
发布日期:2017-05-27
收藏
政策正文:
CSCR-2017-1300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工作的通知
长人社发〔2017〕40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商业保险公司:
为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34号)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长人社发[2017]40号.doc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办理规划依据图事项的通知
2008-09-17
市法制办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建设工程批后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2008-10-16
市法制办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0-10-11
市法制办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09-28
市法制办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沙市出租屋内发生重大案件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2011-02-23
市法制办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