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网站:湖南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钢铁/有色/稀土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湖南政策文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
发布日期:2008-11-19
政策正文:
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

(2008年11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公布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产资源管理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行为的下列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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