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来源网站: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命健康生物/医药
发布机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3-31
政策正文: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删除第二款。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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