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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继续收取个人证件遗失声明服务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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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继续收取个人证件遗失声明服务费的函
来源网站: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软件/信息服务业
发布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项目类别: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湖南
政策文号:湘价函〔2011〕91号
发布日期:2011-08-11
收藏
政策正文:
HNPR-2011-38085
湘价函〔2011〕91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继续收取个人证件遗失声明服务费的函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继续收取个人证件遗失声明服务费的函》收悉。鉴于你厅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户政服务中心依托公民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个人证件遗失声明有偿服务,且执行湘价函〔2009〕82号文件期间无不良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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