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国土资源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政策文号:国务院令第349号
发布日期:2009-09-11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地质资料的管理,充分发挥地质资料的作用,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地质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