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来源网站: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19-01-26
政策正文:

发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