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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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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来源网站: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政策文号:无
发布日期:20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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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发布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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