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湖北省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湖北省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界桩(以下简称“界桩”)的管理和保护,维护界桩的严肃性、完好性,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州)、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界线上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