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各隶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要求,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武汉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