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教育局:
根据《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1号)、《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8号)精神,我厅对2006年印发的《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章程》和《湖北省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今后,凡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