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和《2023年度科技计划组织工作方案》,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