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辉县市第二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延续执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新乡市发展与改革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收费管理科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新乡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06-24
政策正文:
新发改收费〔2022〕241号

辉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体局:

你们《关于辉县市第二高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辉发改〔2022〕141号)收悉。鉴于原批复标准己执行到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该校住宿费仍按原批复的标准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7人间每生每期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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