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置国有“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

来源网站: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河南新乡市政策文号:新政办〔2018〕44号
发布日期:2018-06-26
政策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我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7〕1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处置范围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