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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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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来源网站: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钢铁/有色/稀土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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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一、采矿权使用费 收费标准、依据: 1000元/年/平方公里;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政策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9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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