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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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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
来源网站: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项目类别:
资助申报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洛阳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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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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