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类别: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4-09-18
政策正文: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1998-10-25

法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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