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办法

来源网站:河南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豫政〔1998〕46号
发布日期:2007-02-09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做好刑事诉讼中人身伤害、精神病、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刑事诉讼医学鉴定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下列鉴定:

  (一)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需要作精神病鉴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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