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的通知

来源网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可研/立项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10-13
政策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认真履行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分级审批

下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一)年焚烧1万吨及以上危险废物的;

(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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