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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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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河南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民政部门户网站
项目类别:
公益慈善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河南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7-05
收藏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47号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2013年6月28日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褒扬烈士,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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