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来源网站:河南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教育厅办公室项目类别: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10-18
政策正文:
(国发〔1986〕108号 1986年12月15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