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撤回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来源网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项目类别:可研/立项项目认定/申报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豫环办函〔2023〕41号
发布日期:2023-06-08
政策正文:
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商丘市海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虞城县电镀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报告书》。

  特此函复。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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