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豫卫发〔2023〕4号
发布日期:2024-01-03
政策正文: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局,航空港区教文卫体局,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方便服务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公安厅

202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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