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的污水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来源网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项目类别:资助公示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河南政策文号:环函〔2003〕320号
发布日期:2006-04-18
政策正文: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后尚未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能否征收污水排污费问题的请示》陕环字[2003]4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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