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

来源网站: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山东德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1996-03-09
政策正文:
(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令第25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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