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来源网站: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山东德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1990-06-04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

1990年6月4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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