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网站:东营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资助计划
所属地区:山东东营市政策文号:东公积〔2022〕8号
发布日期:2022-06-01
政策正文: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一)申请范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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