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关于转发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转发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网站:青岛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青岛市商务局
项目类别:
资助申报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山东青岛市
政策文号:青商字[2013]31号
发布日期:2013-03-26
收藏
政策正文: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民政局: 现将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13〕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切实做好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我市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 附件: 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关于转发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_相关附件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