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来源网站: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青岛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03-08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 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