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2024年第4号)有关要求,现将《国有公益性图书馆、美术馆免税进口藏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