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轨道交通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7-29
政策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省交通厅、公安厅等五厅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如下意见,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的重要性 全国范围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在我市各有关部门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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