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山东政策文号:鲁卫医字〔2021〕5号
发布日期:2021-05-10
政策正文:
鲁卫医字〔2021〕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局,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号),我委对《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作以下修改:

一、删除第九条第四项、第五项。

二、删除第十四条第三项。

三、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护士承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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