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工信企业字〔2015〕42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试行)》(赣中小企发〔2013〕7号)印发以来,较好地规范、指导了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现由于机构改革,原发文单位撤并,文件试行期已过以及网上申报系统开通,申报方式和程序改变等方面原因,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该文件应废止,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