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字〔2021〕15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
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