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政策文号:赣市府办发〔2022〕27号
发布日期:2022-11-14
政策正文:

赣市府办发〔2022〕27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赣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暂行)》已经2022年11月10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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