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来源网站:赣州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企业培训人才认定/资助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9-30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8号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1999年12月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校长任职要求,有计划地对校长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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