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来源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2-02-14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2年10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