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赣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来源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赣州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政策文号:赣市府字〔2026〕4号
发布日期:2026-01-28
政策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各地申报,市文广旅局组织评审,市政府确定第四批赣州市文物保护单位99处,与现有赣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合并1处,现予公布。

赣州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物资源丰富。保护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宋城文化、阳明文化,提升赣州文化底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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