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文】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来源网站:九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8-31
政策正文: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2号)、及《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赣发改环资规〔2023〕448号)精神及有关要求,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节能审查管理职责

市、县发展改革委是管理节能工作的主要部门,应根据本地节能工作实际,对节能审查工作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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