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联合发文】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
【联合发文】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来源网站:九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8-31
收藏
政策正文: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2号)、及《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赣发改环资规〔2023〕448号)精神及有关要求,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节能审查管理职责
市、县发展改革委是管理节能工作的主要部门,应根据本地节能工作实际,对节能审查工作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联合发文】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2023-08-31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合发文】关于贯彻执行《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2023-08-31
市工信局
【本级文件】关于启动2022年8月份九江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2022-09-15
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2013年度部门预算及相关经费公开表
2013-12-02
市发改委
关于开展2014年度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4-04-23
市发改委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